罚金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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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罚金 |
法院 | 吉林省辉南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吉林省辉南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吉0523执1004号 申请执行人:辉南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徐丽丽 本院依据生效的(2020)吉0523刑初66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徐丽丽罚金一案,在本院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徐丽丽及其家属主动缴纳了人民币3000.00元的罚金。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六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