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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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杨大伟银行存款2003199.49元,期限十二个月。 需要续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10-10 |
发布日期 | 2020-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