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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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徐州鼎盛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苍南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与***于2017年1月11日签订的关于以睢宁县房屋抵债的协议书合法有效;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计40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18 |
发布日期 | 2020-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