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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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西柳州德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撤销柳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柳劳人仲字〔2019〕第706-2号仲裁裁决第三项,即:广西柳州德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应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2018年5月2日至2019年3月8日期间未休年休假工资1352.71元。 申请费400元(申请人广西柳州德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已预交),由申请人广西柳州德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负担300元,由被申请人***负担100元。 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裁判日期 | 2019-09-25 |
发布日期 | 2020-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