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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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好景混凝土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中心支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468元,由上诉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中心支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莫 挺 代理审判员 巫 钊 代理审判员 赖慧嫦 书 记 员 梁 哲 速 录 员 陈 颖 速录员陈颖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