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将被申请人***、***、***、***、***的财产及银行存款予以查封、冻结350000元,期限一年。

案件申请费2270元,暂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20-10-15
发布日期 20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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