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10-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华志混凝土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田华建筑集团公司
北京市朝阳田华建筑集团公司济南分公司
类型 财产保全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财产保全结案通知书

(2020)鲁0112执保2238号

解除保全申请人:山东华志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北京市朝阳田华建筑集团公司济南分公司、北京市朝阳田华建筑集团公司

申请人山东华志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北京市朝阳田华建筑集团公司济南分公司、北京市朝阳田华建筑集团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鲁0112民初748号之一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据上述裁定,本院2020年10月19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中:解除对被申请人北京市朝阳田华建筑集团公司济南分公司、北京市朝阳田华建筑集团公司名下银行存款的冻结。

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做出的(2020)鲁0112民初74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内容已执行完毕。

审判员  李峻岭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栾绍卓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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