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三维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驻马店天街实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限被告驻马店天街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租赁费33864元及违约金6772.8元。 如被告未在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08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驻马店天街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30 |
| 发布日期 | 2020-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