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投资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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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九江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九江澳得士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伙投资纠纷 |
法院 | 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反诉被告)九江澳得士置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准许被告(反诉原告)***撤回反诉。 本案本诉受理费33360元,减半收取1668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反诉被告)九江澳得士置业有限公司承担,反诉受理费25360元,由被告(反诉原告)***承担。 |
裁判日期 | 2019-12-31 |
发布日期 | 2020-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