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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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成都市金牛区升虹文教礼品商贸行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 |
法院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成都市金牛区升虹文教礼品商贸行于2009年10月26日作出的《股东会决议》不成立。 案件受理费100元,因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50元,由***负担。此款已由***、***垫付,***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50元。鉴定费合计7,900元,由***负担,此款已由***、***垫付,***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4,100元,向***支付3,8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9-06 |
发布日期 | 2020-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