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成都青羊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湖南安石(集团)六盘水煤业有限公司
成都益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遵义鑫都矿业有限公司
成都川宏实业有限公司
成都川宏金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谷昌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遵义目缘矿业有限公司
成都新语面包食品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被申请人***、***名下的位于成都市的28套房屋(详见清单)。查封期限三年。

二、查封被申请人***名下的位于成都市成都市金牛区的车位(权3429227),位于成都市117号1栋-1楼88号的车位(权3429213)。,位于成都市锦江区梨花街2号A2栋1层2号、11号房产(业务件号:2017102300F00725、2017102300F00749)。查封期限三年。

三、查封被申请人***名下的位于成都市的13套房屋(详见清单)。查封期限三年。

四、查封被申请人***名下的位于成都市的13套房屋(详见清单)。查封期限三年。

五、查封被申请人***名下的位于成都市的40套房屋(详见清单)。查封期限三年。

六、查封被申请人成都川宏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成都市的977套房屋(详见清单)。查封期限三年。

七、查封被申请人成都川宏金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成都市的351套房屋(详见清单)。查封期限三年。

八、查封被申请人成都益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成都市的6套房屋(详见清单)。查封期限三年。

九、查封被申请人***、***名下的位于成都市的房屋(天府新区权0916804)。查封期限三年。

十、查封被申请人***名下的位于都江堰市的房屋(2019082681F00194),位于都江堰市的房屋(2019082681F00198)。查封期限三年。

十一、查封被申请人***名下的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的房屋(58537),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的房屋(58496)。查封期限三年。

十二、冻结被申请人贵州宏川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南安石(集团)六盘水煤业有限公司股权。(出资额10000万元)冻结期限三年。

对上述财产的保全以财产变现后合计金额51643967.19元为限。

申请人如需续行财产保全,应当在本次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裁判日期 2020-07-30
发布日期 2020-10-2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