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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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8800元,由青岛富润玻璃有限公司负担。青岛富润玻璃有限公司已向本院预交10036元,可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诉讼费用结算。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9-16 |
| 发布日期 | 2020-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