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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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磊成鑫业精密紧固件有限公司 无锡普弗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苏0213民初524号 原告:昆山磊成鑫业精密紧固件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尚军磊,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郗玉柱,江苏越溪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彭素芹,江苏越溪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无锡普弗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董思进,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昆山磊成鑫业精密紧固件有限公司与被告无锡普弗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9日立案。原告昆山磊成鑫业精密紧固件有限公司经本院通知,未缴纳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昆山磊成鑫业精密紧固件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赵冬 二零一九年二月一日 书记员张曙滨 |
| 裁判日期 | 2019-02-01 |
| 发布日期 | 2020-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