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无锡市心港心理咨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无锡市心港心理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退还***3000元。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无锡市心港心理咨询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已由***预缴,无锡市心港心理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直接支付给***。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9-18
发布日期 20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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