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黑龙江双锅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济南市章丘区城东热源厂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黑0502执恢192号 申请执行人黑龙江双锅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济南市章丘区城东热源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执行程序中,黑龙江双锅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与济南市章丘区城东热源厂达成和解协议,济南市章丘区城东热源厂已按照和解协议给付货款230万元。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本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