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中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缤纷五洲集团有限公司 济南德智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缤纷五洲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济南德智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081208元; 二、被告缤纷五洲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济南德智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利息(以1081208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1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的1.65倍计付)。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740元,由济南德智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5233元,缤纷五洲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350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02 |
| 发布日期 | 2020-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