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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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山东省蓬莱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存款1500万元冻结或查封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本裁定送达之日起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及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期限届满仍需继续冻结、查封的,申请人应于冻结、查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向本院提交续行冻结、查封的书面申请,期限届满后未申请办理续行冻结、查封的,本裁定的效力将于期限届满后自行消灭。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7-30
发布日期 20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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