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蓬莱市万铠商贸有限公司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蓬莱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存款78万元冻结或查封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它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查封期间财产由被申请人保管使用,查封期间不得转移、变卖、毁损、租赁,不得对查封财产设置权利障碍。期限届满仍需继续冻结、查封的,申请人应于冻结、查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向本院提交续行冻结、查封的书面申请,期限届满后未申请办理续行冻结、查封的,本裁定的效力将于期限届满后自行消灭。

案件申请费4420元,由申请人蓬莱市万铠商贸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8-25
发布日期 20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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