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威海佳和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长春市吉泰物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驳回原告***要求被告长春市吉泰物流有限公司货物损失43084元的诉讼请求;

二、驳回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78元,减半收取计439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27
发布日期 20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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