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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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海华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佛山市捷成电工器材有限公司 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法院 |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常州海华绝缘材料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2126元(原告常州海华绝缘材料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原告常州海华绝缘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0-12 |
发布日期 | 2020-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