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国营长虹机器厂 四川快益点电器服务连锁有限公司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人事争议 | 
| 法院 | 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为5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18 | 
| 发布日期 | 2020-10-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