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临沂泰和医药有限公司
山东临沂药材集团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驳回上诉;

二、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为其垫付的药品款费475000元,并支付利息及违约金(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违约金按月利率1%,均自2001年4月11日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8425元,鉴定费4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8425元,均由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9-21
发布日期 20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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