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东海航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 法院 | 东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东海航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406元(已减半),退还原告东海航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0-13 |
| 发布日期 | 2020-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