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遵义南方广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湄潭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湄潭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黔0328执523号 湄潭县姜咏梅木材加工厂(申请执行人)、江自涛、遵义南方广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被执行人): 湄潭县姜咏梅木材加工厂与江自涛、遵义南方广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445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由审判员张洪江、书记员宋超超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5016.75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湄潭县姜咏梅木材加工厂(申请执行人)。至此,湄潭县姜咏梅木材加工厂(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黔0328民初4252号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