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斌案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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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诚建建设工程(福建)有限公司 福建省惠建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中科诚建建设工程(福建)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工程款490000元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利息以22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自2019年2月1日计付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二、***对本判决第一项所确定的给付义务与中科诚建建设工程(福建)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8650元,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4325元,由被告中科诚建建设工程(福建)有限公司与被告***共同负担,款限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4-10 |
发布日期 | 2020-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