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新恒顺地产有限公司
洛阳戴尔森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豫0303民初6842号

原告:***,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晋,河南乾晋大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被告:河南新恒顺地产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雪玲。

被告:洛阳戴尔森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梁娜娜。

原告***诉被告河南新恒顺地产有限公司、洛阳戴尔森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杨晓宇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毛琳柯

裁判日期 2020-10-23
发布日期 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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