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南家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纳雍新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湖南省邵东市人民法院(2020)湘0521民初986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湖南省邵东市人民法院(2020)湘0521民初986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三、由湖南家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对***向周湘武所借借款本金400万元及利息(利息按月息2%自2015年8月27日计算至清偿之日止)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审案件受理费19400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9400元,由湖南家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9-11
发布日期 20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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