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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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青州市鲁星液压机械有限公司 山东拓普包装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山东广科机械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奎文东风大街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或扣划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存款冻结期限为1年;存款扣划至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奎文东风大街支行,户名: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账号:15×××11〉。详见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 二、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相应价值的财产(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2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3年,详见协助执行通知书或查封扣押财产清单)。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3-23 |
| 发布日期 | 2020-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