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第三人撤销之诉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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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厦门宏璟纸品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泉州永春县长绿葡萄专业合作社 福建省永春宏泰实业有限公司 福建三信织造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负担(已预缴)。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01-25 |
| 发布日期 | 2020-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