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蚌埠市四朋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新冶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2017)皖0311民初1922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05-17 |
| 发布日期 | 2020-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