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
河南正兴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保险限额内赔付原告***车辆损失3000元、评估费150元,共计315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0-15
发布日期 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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