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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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龙州县海通投资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案外人***位于龙州县龙州镇城东新区龙海路1号“兴龙花园”小区C标工程17栋2单元201号房产的查封。 案外人、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认为原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裁判日期 | 2019-12-02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