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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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山西万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万荣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万荣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晋0822执388号 山西万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朱女、赵喜珍、薛长录、薛国华、薛长征: 申请执行人山西万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朱女、赵喜珍、薛长录、薛国华、薛长征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150495.69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920948.00元,未执行到位229547.69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至此,山西万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晋0822民初1516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张 磐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李雨蓉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