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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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632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6-10
发布日期 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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