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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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持有的杭州北沙实业有限公司80%股权的冻结。

二、被执行人***持有的杭州北沙实业有限公司80%股权股权归买受人姚祖荣(身份证号码为×××)所有,财产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姚祖荣时起转移。

三、买受人姚祖荣(身份证号码为×××)可持本裁定到相关登记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03-25
发布日期 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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