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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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银环建筑有限公司 杭州余杭区余杭街道蒙恩钢管租赁站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浙0110民初13168号 原告:杭州余杭区余杭街道蒙恩钢管租赁站,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 市余杭区余杭街道万佳聚中心1幢709室。 经营者:王凯灵。 委托诉讼代理人:郑若阳、赵宁璐,浙江汉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浙江银环建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杨永明,总经理。 本院在审理的原告杭州余杭区余杭街道蒙恩钢管租赁站诉被告浙江银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王孟 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 书记员吴佳佳 |
| 裁判日期 | 2020-09-01 |
| 发布日期 | 2020-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