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旗胜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新安县上宅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新安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新安县上宅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按照《上宅?公园城邦团购房源确认单》的约定与原告***签订书面《商品房预售合同》,配合原告***办理银行商贷按揭手续。 本案受理费500元由被告新安县上宅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2-28 |
| 发布日期 | 2020-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