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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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苏州世首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苏0505民初5823号 原告:苏州世首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董泽东,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晓义,北京市惠诚(昆山)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夏军,北京市惠诚(昆山)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 原告苏州世首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与被告***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1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原告苏州世首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与被告***委托合同纠纷一案,转为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本裁定作出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刘志华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日 书记员张彬宇 |
裁判日期 | 2019-12-10 |
发布日期 | 2020-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