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10-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攀枝花市铭雅商贸有限公司
成都顶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川0402执恢151号

成都顶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攀枝花市铭雅商贸有限公司、邓元萍、邓再来:

关于成都顶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攀枝花市铭雅商贸有限公司、邓元萍、邓再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此次恢复执行本为为申请人办理案款退费,因申请人已注销,代理人无法提供充分的材料办理退费,故本案案款100000元仍暂存于我院。至此,本案呈报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余 斌

二〇二〇年九月八日

书记员 周渝浩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0-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