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武汉巴登城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法院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鄂0115民初4705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越,湖北仁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武汉巴登城投资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赵茜,系该公司董事长。

原告***与被告武汉巴登城投资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4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熊波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方旎

裁判日期 2020-09-28
发布日期 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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