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武汉巴登城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鄂0115民初4705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越,湖北仁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武汉巴登城投资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赵茜,系该公司董事长。 原告***与被告武汉巴登城投资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4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熊波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方旎 |
| 裁判日期 | 2020-09-28 |
| 发布日期 | 2020-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