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心支公司 武汉奥德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青岛颐世保塑料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武汉奥德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内的存款人民币33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等价值的其他财产,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人民币5000元,由申请人青岛颐世保塑料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0-20 |
| 发布日期 | 2020-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