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武汉惠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向原告武汉惠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从2015年11月18日至2020年6月30日的物业管理服务费6,071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武汉惠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0-14
发布日期 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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