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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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郑州华天盛大科贸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5800元; 二、被告郑州华天盛大科贸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判项被告***、***的上述债务中的4000元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郑州华天盛大科贸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追偿;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944元、保全费2049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十五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并将交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
裁判日期 | 2020-09-25 |
发布日期 | 2020-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