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平远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东省平远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粤1426民初698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广东省平远县大柘镇清河101号。公民身份号码:441************039。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广东省平远县大柘镇农户机团岭下560号。公民身份号码:441************432。

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3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潘昌龙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

法官助理李良

书记员林琳

裁判日期 2020-08-12
发布日期 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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