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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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排除妨害纠纷
法院 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荣成市黎明西区2号楼301室所附03号储藏室(建筑面积17.9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15.51平方米)腾空,并交付原告***。

案件受理费50元(系减半收取),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9-23
发布日期 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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