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江苏宜安建设有限公司 北京江森自控有限公司 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19)豫0105民初29180号民事判决。 二、上诉人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被上诉人江苏宜安建设有限公司质保金、履约保证金共计255400元及利息(利息以255400为基数,自2019年9月27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驳回被上诉人江苏宜安建设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若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594元,由被上诉人江苏宜安建设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7188元,由上诉人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2-25 | 
| 发布日期 | 2020-01-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