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永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浙0324民初3629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谢银英,浙江中辛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叶俞忙,浙江中辛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与被告***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5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亦未申请减、缓、免交。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邹艳慧

二零二零年八月七日

书记员董钰倩

裁判日期 2020-08-07
发布日期 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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