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中心支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被申请人***名下坐落莆田市城厢区房屋中建筑面积为20.35平方米、用途为其它的不动产,查封价值以76893.32元为限,查封期限为三年。

查封期间不得转移或设定他项权利。

若需继续查封,当事人应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继续查封申请。

案件申请费789元,由***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4-23
发布日期 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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