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发布于:2020-10-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决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执行决定书

(2020)冀0902执512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王庆瑞与被执行人赵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冀0902执52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赵彬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全部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赵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二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0-2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