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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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冀0684执保434号 关于张桂山与李洪波执行财产保全一案,张桂山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2020年9月24日本院受理后,由张俊元执行保全本案。 根据(2020)冀0684民初1563号民事裁定书,对李洪波进行了司法网络查控,反馈结果显示有账号,但无足额财产,将被申请人李洪波在华夏银行账号:13×××86的存款190万进行了冻结(实际冻结金额795.23元)。 综上所述,鉴于本案已部分保全完毕,依照《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故应予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