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10-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执行
法院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冀0684执保434号

关于张桂山与李洪波执行财产保全一案,张桂山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2020年9月24日本院受理后,由张俊元执行保全本案。

根据(2020)冀0684民初1563号民事裁定书,对李洪波进行了司法网络查控,反馈结果显示有账号,但无足额财产,将被申请人李洪波在华夏银行账号:13×××86的存款190万进行了冻结(实际冻结金额795.23元)。

综上所述,鉴于本案已部分保全完毕,依照《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故应予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九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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